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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双方责任平等怎么赔偿???急
交通事故双方责任平等怎么赔偿???急 2010年1月1日,我朋友驾驶6座面包车途径山东博兴一十字路口时与一辆电动自行车相撞,对方为一60岁老太太。十字路口无交通标志,对方电动车撞在面包车右侧后轮处,双方车辆无损坏,对方老太太腿骨骨裂住院治疗。
交警责任认定双方各占50%,面包车有交强险。对方无保险。
现在对方住院9天花费6000元。我方垫付3000元,现我们因条件不允许已无能力继续支付医疗费。向保险公司申请垫付,答复是 无此先例。
现在对方要求上诉,告我们不支付医疗费,问下 我方会为此承担什么责任?
再有对方其实已经好了,就是想多要点钱不肯出院。我该怎么办。如果我上诉我该准备什么材料?
2010-01-12 10:32 luzhen……(山东-滨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01月12日 10时39分
你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先行赔偿,不足的由你赔偿50%。你方如果有什么损失,可以要求对方赔偿50%。

让对方起诉到法院解决吧。
2 110网律师  2010-01-12 10:43
既然双方各自承担50%责任,那你就按应该赔偿的金额的50%赔就是,多了不赔,他让去告。
她拖延出院时间,你要举证证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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