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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在谁?赔偿方面怎么算?
交通事故责任在谁?赔偿方面怎么算? 我骑摩托车在路上正常行驶,速度大概在40迈左右,在我前方右侧有个废品收购站,他们把收购的废品都堆放到道路两旁的树下了, 就在我前方,也就是被废品挡住视线的地方突然出来一辆轿车准备上道,那时我已经距轿车6米左右距离了 ,我看到轿车后就急忙刹车带向右转方向,还是没来的急, 和轿车的后半部擦撞上了, 当时我们都没有经过交警,也没有说是私了解决,因为我们都是一个地方的,可事发第二天他就去修车了,修完他给我打电话说他的修车钱要我个拿,可我的摩托车也坏了,我的左侧胳膊和脚腕都有扭伤,我想询问一下这责任应该在谁?
2010-11-04 17:37 yanson……(辽宁-阜新)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1-04 17:39
具体的责任划分有交警部门勘察现场后认定
2 110网律师  2010-11-05 15:36
交通事故责任原本应有交警经现场勘查等调查取证后来认定。现在如果你们对事故发生情况描述不一,现在又时隔多日,现场也被双方共同破坏了,交警恐怕也无法再认定事故责任。这样,各自的损失,只能从对方交强险(如投保)中获得全部或部分赔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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