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出未婚同居的医药费赔偿 我和男友同居3年,2010年3月公司体检检查出隐血3+,当时没症状就没在意,2011年一月由于尿路感染引发肾炎一直治疗中,男友在2011年11月以父母不同意我们在一起为由和我分手,尿路感染和他有关,肾炎的治疗是长期的过程,请问我可以要求他赔偿医药费么
2012-01-19 18:10 tML2242(湖北-武汉)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武昌陈哲律师 2012-01-19 18:10
你的情况很难维权
2 110网律师 2012-01-19 19:34
找不出有力的证据是不能要求赔偿的。
3 孙志军律师 2012-01-20 11:41
如果你通过法医鉴定,证明确实和他有关,也可以主张赔偿。不过真的有一点难度。
4 110网律师 2012-01-22 00:15
到鉴定部门做一个因果关系鉴定,即证明尿路感染和他因果相关,有这样的证据才可能维权,但是可能有一些难度,试试吧
以上意见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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