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律师!请问我的情况能否成功要回被克扣工资和经济补偿? 首先非常感谢律师百忙中为我解惑!
我14年与该单位签订4年劳动合同,老板让在家里办公。工资7500.今年初以效益不好唯由将我薪水降为6000.电话通知的,没有书面,最近半年一直按6000执行的。同时电话告诉我可以找个兼职,于是今年年初我又同时与另外一家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老板并不知道)。
上周末(24号)老板以各种效益不好为理由将我辞退,发邮件给我说合同执行到本月底结束。不给经济补偿和剩余6、7月份工资(工资一直压着2个月,实际才收到5月份工资)。同时昨天不声不响把我7月社保减员中断了。考虑外地户口需要5年社保连续,今天我自己找代缴机构赶紧交了社保。
请问律师:1、如果请求劳动监察或者申请仲裁机构,劳动监察大队或者仲裁委会不会查到我同时供职于另外一家单位?
2、我这种情况还能不能拿到我应得的工资和补偿?
3、我的本月社保自己交了,能否追回现金补偿?
4、因为没有书面给降到6000,我能否要求老板将近半年每月少发的1500全部追回,并且按照7500的标准要求经济补偿?(合同里面工资没有填写,是空着的。但是每月工资卡里都有流水记录)
再次感谢您!!
我14年与该单位签订4年劳动合同,老板让在家里办公。工资7500.今年初以效益不好唯由将我薪水降为6000.电话通知的,没有书面,最近半年一直按6000执行的。同时电话告诉我可以找个兼职,于是今年年初我又同时与另外一家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老板并不知道)。
上周末(24号)老板以各种效益不好为理由将我辞退,发邮件给我说合同执行到本月底结束。不给经济补偿和剩余6、7月份工资(工资一直压着2个月,实际才收到5月份工资)。同时昨天不声不响把我7月社保减员中断了。考虑外地户口需要5年社保连续,今天我自己找代缴机构赶紧交了社保。
请问律师:1、如果请求劳动监察或者申请仲裁机构,劳动监察大队或者仲裁委会不会查到我同时供职于另外一家单位?
2、我这种情况还能不能拿到我应得的工资和补偿?
3、我的本月社保自己交了,能否追回现金补偿?
4、因为没有书面给降到6000,我能否要求老板将近半年每月少发的1500全部追回,并且按照7500的标准要求经济补偿?(合同里面工资没有填写,是空着的。但是每月工资卡里都有流水记录)
再次感谢您!!
2016-07-27 16:07 wdh127(北京-平谷区)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宋超律师 2016-07-27 16:09
劳动仲裁: 一、案件受理
当事人应当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辖属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时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书,经审查,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7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不予受理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诉人;决定立案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向申诉人和被诉人发出书面通知,同时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诉人,被诉人应在1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证据。被诉人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劳动者一方在三十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仲裁委员应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用通知书或布告形式通知当事人。
如双方当事人有委托代理人的,还需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调查取证
仲裁委员会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补充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取证,或针对双方当事人的申诉和答辩中存在的疑点,仲裁委员会依职权可向有关单位、知情人了解情况和收集证据,遇有需要勘验或鉴定的问题,应交由法定部门勘验或鉴定;没有法定部门的,由仲裁委员会委托有关部门勘验或鉴定。
三、仲裁调解
在查明争议事实的基础上,由仲裁庭或仲裁员主持,对劳动争议案件先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由仲裁委制作《仲裁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并送达当事人。调解不成的,仲裁庭应及时仲裁。
四、仲裁裁决
仲裁庭开庭裁决,应当在开庭的4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
开庭审理时,听取申诉人的申诉和被诉人的答辩,由仲裁庭进行当庭调查、主持辨论,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最后意见,并再行调解。双方未达成协议或不愿接受调解的,经仲裁庭作出裁决,并制作《仲裁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执行的,对方当事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在收到仲裁申请后的60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长30日。处理集体劳动争议,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15日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可延长15日。
当事人应当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辖属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时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书,经审查,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7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不予受理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诉人;决定立案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向申诉人和被诉人发出书面通知,同时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诉人,被诉人应在1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证据。被诉人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劳动者一方在三十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仲裁委员应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用通知书或布告形式通知当事人。
如双方当事人有委托代理人的,还需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调查取证
仲裁委员会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补充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取证,或针对双方当事人的申诉和答辩中存在的疑点,仲裁委员会依职权可向有关单位、知情人了解情况和收集证据,遇有需要勘验或鉴定的问题,应交由法定部门勘验或鉴定;没有法定部门的,由仲裁委员会委托有关部门勘验或鉴定。
三、仲裁调解
在查明争议事实的基础上,由仲裁庭或仲裁员主持,对劳动争议案件先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由仲裁委制作《仲裁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并送达当事人。调解不成的,仲裁庭应及时仲裁。
四、仲裁裁决
仲裁庭开庭裁决,应当在开庭的4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
开庭审理时,听取申诉人的申诉和被诉人的答辩,由仲裁庭进行当庭调查、主持辨论,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最后意见,并再行调解。双方未达成协议或不愿接受调解的,经仲裁庭作出裁决,并制作《仲裁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执行的,对方当事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在收到仲裁申请后的60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长30日。处理集体劳动争议,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15日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可延长15日。
2 徐卫东律师 2016-07-27 16:09
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3 申维丰律师 2016-07-27 16:10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4 110网律师 2016-07-27 16:15
你好,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5 孙新律师 2016-07-27 16:25
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6 朱孟喜律师 2016-07-27 17:23
没有问题 可以依法实现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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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律师,您好,请问夫妻离婚,双方都有都稳定的经济收情况下(工资足够日常开销)
1个回复请问律师老师:由于公司经常无故克扣我工资,所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要求根据劳动合同法补偿,.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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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回复关于公司克扣部分工资可以得到经济补偿吗
3个回复好的,非常感谢您。请问能不能要求对方经济补偿呢?毕竟我姐姐不知情,现在对我姐姐造成很大的伤害
1个回复98年后单位分的房子,一直交租金,現在要拆迁,未享受过房改房,能否有补偿?非常感谢
1个回复刘律师你好!我想请问一下,如果老板克扣我们的工资,而且我们又是未成年
1个回复律师你好:非常感谢你在百忙之中为我解答,我的情况是这样的。去我们承包地的路被别人强行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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