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后,想从新分配财产该如何起诉? 我与今年6月4日,在当地民政局于前妻协议离婚,协议中提到我只拿回父母前期投入的5万元钱,一套复式楼和一套商住按揭房一套.协议离婚后,她在7月-9月一直对我和我现在的太太进行蓄意诽谤和谩骂侮辱,并说我拿回了我全部的钱,只多不少,现在我想对她进行起诉,重新分配财产,要回应该属于我的那部分财产.该从什么角度起诉?请详细告知
2012-01-14 12:45 luozhi……(新疆-伊犁)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01-14 13:52
在离婚后一年内,如果发现有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离婚时未分割的,可以起诉分割!建议委托律师办理!请来电与我联系!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01-14 16:36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3 陈晓云律师 2012-01-14 19:22
有证据证明非自愿签订的,可在离婚后一年内要求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