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没到期,乙方(为2个人)一方A不租,房东要求乙方B搬走,并不退押金 具体内容为:09年10月乙方A和X,共同与甲方签订租赁合同,10年10月乙方A和B(之前X转租给B的)与甲方签订补充条款(只是涨了房租)。现在11年1月,乙方A工作调动,不再续租,而乙方B仍然要租。甲方要求乙方B也搬走,并不退押金(A和B的都不退)。请问乙方B该怎么办?
乙方B是否可以要求房东继续租1个月(乙方A的押金不退,下月房租也不交), 交足1个月房租,1个月到期后搬走,甲方退回乙方B押金?
乙方B是否可以要求房东继续租1个月(乙方A的押金不退,下月房租也不交), 交足1个月房租,1个月到期后搬走,甲方退回乙方B押金?
2012-01-12 13:32 ccz198……(上海-徐汇区)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1-12 14:23
建议还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诉讼。
2 110网律师 2012-01-12 14:40
建议带好合同当面咨询。
3 110网律师 2012-01-13 13:48
如果是共同签订的租赁合同,应当继续,不能解除该合同,司法解除有相应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