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内公司单方面停缴保险,我该如何仲裁 我与公司合同为2008年8月至2011年7月底,11年7月21日我生育宝宝,休了四个半月产假,产假过后由于无人看护宝宝,去公司向领导请假说明情况。由于目前无法上班,公司已单方面停交我的保险。生育津贴已提交社险,未报回。请问律师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我申请仲裁,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是该申请要求公司继续为我缴纳保险?还是应该要求经济赔偿,可以要求公司补缴我的保险至仲裁结果之前么?生育津贴是否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实际工资提前支付给我?谢谢
2012-01-10 22:58 angel0……(天津-北辰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任爱卿律师 电话:13001352656 2012年01月12日 16时36分
你的情况应当要求公司的赔偿项目不少,在北辰我代理过几个你这样的案件,如有需要可以面谈。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1-11 17:13
需要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要求补交保险,给予赔偿。
3 孙新律师 2012-01-11 08:17
协商解决。
4 齐志龙律师 2012-01-11 09:05
需要看单位是以何种理由将您辞退,理由不同法律角度不同,如有需要可以电话咨询或面谈
5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1-23 20:55
建议委托律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