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其他法律咨询
关于是否属于故意伤害案件
关于是否属于故意伤害案件 律师您好:我老公与一熟人发生口角,对方先用手将我老公手抓破,我老公就打了她两巴掌,导致对方耳膜穿孔.这种情况算是故意伤害,要付法律责任吗?
2011-12-27 13:17 朱燕菲(陕西)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电话:13891879542  2011年12月27日 14时28分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你老公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公安机关立案后,对方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当然对方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3,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对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5,你老公致对方伤害依法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而且还需要承担人身伤害赔偿责任。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并不能因此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者承担了民事赔偿责任,并不能因此不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通俗点说就是既要打,还要罚;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2 王平律师  2011-12-27 13:47
如果经法医鉴定,其伤情达到轻伤以上,就涉嫌故意伤害罪,就要承担三年以下的刑事责任,并要赔偿伤者的损失。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12-27 14:05
属于故意伤害,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