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轻微伤应付什么责任??民警会怎么处理这类案件? 跟男朋友起争执,他动手打我!他打我的头,还打得我嘴巴流血,我当时报了警,他当场被抓走,我要求去医院验伤还住了院,医生诊断我脑震荡,头皮组织挫伤,耳朵挫伤,手臂挫伤,内上唇挫伤裂开,请问他是否犯了刑事罪?应付什么责任?第二天民警到医院做笔录,说我没有伤口连轻伤都算不上,叫我去派出所调解,我去了但谈到不成功最终不接受调解,我跟民警说我要起诉他,到当时为止他被拘留了19.5小时,请问接下来民警应该会是怎么处理我们的案件?
补充一点派出所在跟我们调解不久后,在拘留他的第24个小时之前把他放了,罚了他500元,并且完全没有通知我这个报案的当事人,请问派出所的办案程序正确吗?
补充一点派出所在跟我们调解不久后,在拘留他的第24个小时之前把他放了,罚了他500元,并且完全没有通知我这个报案的当事人,请问派出所的办案程序正确吗?
2011-04-03 22:27 HSAMAN(广东-东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1-04-04 00:19
不属于轻伤的,不能追究刑事责任,可以罚款或者拘留,你可以诉讼解决要求赔偿实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