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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 我于去年购买了一套现房商品房,而且也和甲方签署了一份不利因素说明
尊敬的律师: 我于去年购买了一套现房商品房,而且也和甲方签署了一份不利因素说明 尊敬的律师:
        我于去年购买了一套现房商品房,而且也和甲方签署了一份不利因素说明,但因为是非专业人士,在等到接房时才发现该房屋的一些建筑设计问题,问题为:1. 次卧无空调机位;2. 次卧窗户无防护措施;3.次卫没有排气通道及空位(无法整改)4.厨房没有排烟通道及地漏;5.主卫进门口有一米多长半米多高的突起部分
    甲方在出售该房屋时没有明确告知缺陷,个人觉得形成了欺诈;同时作为一个普通老百姓是完全不能用专业眼光来检查出这些问题的,也只有再接房前请装修公司前来参考;个人觉得知情权还是应该有,而且主合同里明确了厨房有烟道,其次开发商售房之后发现问题并无人主动出面解决,我也多次短信、电话联系过相关人员但却回复我签了这个补充说明就代表我默认缺陷,作为一个居家环境,没有这些基本功能我怎么生活?这令我很是失望;
    现在我都不知道怎么办?所以请求律师支招,谢谢!
2016-07-11 23:01 ask201……(重庆)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高增珍律师  2016-07-11 23:17
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2 汪志国律师  2016-07-12 07:34
你好!如果存在质量缺陷,可要求开发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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