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经济补偿金应该怎么算 我在某技术学校任教,当时和学校签了3年的劳动合同(09年8月31日-12年8月31日),合同简单约定工资为3000元,其它未作具体说明,后来因拿到相关资格证升为3600元,其中工资包括:基本工资+课时酬金+各种补贴、奖金等,于2011年1月生宝宝,产假=寒假+规定产假90天,于7月结束,由于接近学期结束,所以当时直接到学校报到就放暑假,9月份开学由于学校没有课时安排,且本人尚在哺乳期,因此没有解除劳动合同,9月份到现在,学校只发基本工资+各种补贴共1000多元,而本人没有课时安排,只是要求出席学校的例行会议,现哺乳期将近结束,本学期末学校提出解除合同的主张,但就经济补偿金发生了争议,由于情况比较复杂,请问各位律师,我的经济补偿金到底应该怎么算?是按合同的3000?按实际的3600?还是1000多?
另外学校提出解除合同,然后给了我一张解除合同的说明通知文件,等下学期回来2月份再谈补偿的事宜,这样是否有不妥之处,会不会导致补偿金的减少呢,因为粗略了解,听说是按前12个月的基本工资作标准
另外学校提出解除合同,然后给了我一张解除合同的说明通知文件,等下学期回来2月份再谈补偿的事宜,这样是否有不妥之处,会不会导致补偿金的减少呢,因为粗略了解,听说是按前12个月的基本工资作标准
2012-01-08 11:12 lei-73……(广东-广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01月08日 20时42分
你好,按照实收工资计算,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局投诉或申请仲裁解决。可委托律师i协助处理。
2 陈贤良律师 2012-01-08 19:03
学校违法,工资不能低于3千,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及少发的工资,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
3 欧学文律师 2012-01-09 01:35
要按照实际收入来计算补偿金的
4 110网律师 2012-01-09 16:36
前12个月按发工资的平均
5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1-09 19:11
是按前12个月的所发工资作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