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伤害问题 我表妹在卖货时被顾客打了,报了110,到派出所后对方和派出所的人有“关系”,明显偏袒对方,在派出所里还扬言以后还会报复,他既不认错也不赔偿。我们到医院做了CT检查,验伤报告说,没有异常,头晕,耳鸣待查,两三天后复查。我表妹还想去医院做其它检查,请问我表妹的医药费能得到赔偿吗?按照法律规定应该如何处理打人者?非常感谢!
2009-12-31 13:38 黑暗的世道(辽宁)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曹先坤律师 2009-12-31 15:43
构成轻伤及以上的追究其刑事和民事责任,轻微伤的可追究其民事责任。
2 马军烨律师 2009-12-31 17:09
1、要先报案
2、报案后要求公安机关安排做鉴定
3、如构成轻伤,则对方要负刑事责任负,当然也要负民事责任
4、如经鉴定构不成轻伤,可要求民事赔偿,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发事赔偿
详请来电
2、报案后要求公安机关安排做鉴定
3、如构成轻伤,则对方要负刑事责任负,当然也要负民事责任
4、如经鉴定构不成轻伤,可要求民事赔偿,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发事赔偿
详请来电
3 110网律师 2010-01-02 11:22
欢迎你有机会来电话谈谈,咱们具体谈谈你说的事,要不你把电话号码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