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造成人身伤害赔偿问题 您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肇事方负全责,被害方起诉至法院。由于肇事方留的地址及联系方式都是假的,现在法院无法送达传票。肇事方于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商业险(其中第三者险投保了一百万)请问:被害方医疗费、陪护费(约四万余元)等,都符合法律规定的应有肇事方赔偿的话,当肇事方缺席判决时,保险公司应否对受害方全部赔偿?谢谢!
2011-06-30 21:12 xiasha……(山东-济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谷友军律师 2011-06-30 21:55
强制责任险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理赔范围内赔偿。其余的需向肇事者主张。
2 110网律师 2011-06-30 22:55
再保险范围内赔偿 建议保全车辆 执行 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杜律师免费咨询电话
3 110网律师 2011-07-01 08:06
查询确定肇事者身份。交强险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122000元,其中医疗费等限额为10000元,残疾赔偿金等110000元,财产2000元,超出部分由肇事者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