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人身损害法律咨询
请教尊敬的律师“关于人身伤害赔偿的问题”
请教尊敬的律师“关于人身伤害赔偿的问题” 我因忍受不了对方的长时间侮辱 导致一时冲动 动手打了人 对方并没有立即报案 而是住进医院后进行治疗 后来我多次探望 赔礼道歉 并多次赔偿了现金 但是对方所治疗的是其长期的基础性疾病 在病历上没有一项治疗和用药是针对我打它造成的伤势的 而且上面只有软组织挫伤和额面部轻度损伤 近日对方提出要出院 但是我担心对方反悔继续讹人 我想请教尊敬的律师 
第一 如果对方继续住院 提出与我打它的伤势并不符合的经济要求 是不是违法的 如果是我该怎么办
第二 如果对方在医院证明其身体健康出院了后 再次向我提出经济要求 是不是违法的 若是我该如何用法律解决
2011-07-11 21:47 alanbe……(内蒙古-呼伦贝尔)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1年07月12日 07时34分
你的问题需要与律师面谈,不是网站提问既能解决的。推荐当地曹春风律师。
2 孙新律师  2011-07-12 09:06
你的问题很复杂,的确需要与律师面谈。
3 孙新律师  2011-07-12 22:48
如果对方治疗的不是你造成的伤害,你不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