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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某中介居间协议中有一条因为甲方或乙方原因导致买卖合同最终未签署的应向丙方支付房屋总价百分之二违约
上海某中介居间协议中有一条因为甲方或乙方原因导致买卖合同最终未签署的应向丙方支付房屋总价百分之二违约 上海某中介居间协议中有一条因为甲方或乙方原因导致买卖合同最终未签署的应向丙方支付房屋总价百分之二违约金是霸王条款吗,
2016-07-05 19:14 1358480923(上海)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6-07-05 19:16
答:居间合同,中介收取的是报酬,或者必要的费用,不是违约金,可以拒绝签订此合同。
2 任涌律师  2016-07-05 19:45
无权扣留房产,有可能是霸王条款,可以起诉中介要求返还产证
3 110网律师  2016-07-05 22:10
你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4 李军律师  2016-07-05 22:14
是的,不需要支付。
5 颜莉萍律师  2016-07-06 11:11
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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