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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人身损害 今年元旦,我与妻子、女儿去吃饭,在停车时与对方发生纠纷。对方四人对我拳打脚踢,致使我鼻子多发性骨折,额头缝了六针,左眼视力下降。妻子打110报警,对方跑了一人。派出所做了询问笔录,我还在住院治疗。想咨询对方应承担什么责任,现在能拘留他们吗?接下来我该怎么做?谢谢!
2012-01-02 09:52 hnjmqc……(河南-郑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01月02日 10时07分
你先申请做法医鉴定,如果构成轻伤以上的伤害,对方就构成了故意伤害,公安机关就应当立案侦查。如果是轻微伤,你可以到法院起诉。
2 刘青芳律师  2012-01-02 10:36
你好,建议作法医鉴定,如果伤情在轻伤以上,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刑事责任,另外,行为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可以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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