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提出要求合理吗? 我和我对象要离婚,我们是今年9月登记的,还没有办婚礼。我在4月份贷款买的房子,都是我自己掏的钱,贷款也是我自己还得。我买的时候是6000一平,现在升值到8000.但是涨多少和我没有关系,因为我是自己住的。现在要离婚,她提出要我给她房子增值的部分一半给她,请问律师她这样要求对吗?麻烦律师给我解答,谢谢了。
2009-12-25 11:50 一条偏口鱼(辽宁-大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12-25 12:36
你们是9月份登记的,也就是说你们夫妻关系从9月份正式成立。
而房子是你在4月买的,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所以她的要求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而房子是你在4月买的,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所以她的要求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2 毛健民律师 2009-12-26 17:55
增值部分不能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