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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加格达奇阳光小区居民,在我楼栋里住着一户广播电视台的工作人员。每逢星期六.日。给小学生办朗读学习
我是加格达奇阳光小区居民,在我楼栋里住着一户广播电视台的工作人员。每逢星期六.日。给小学生办朗读学习 我是加格达奇阳光小区居民,在我楼栋里住着一户广播电视台的工作人员。每逢星期六.日。给小学生办朗读学习班,为了进出方便把门栋的电子门弄坏,严重的影响了居民的生活。再没有资质和营业执照的情况下,我们的合法权益怎么才能得到保障?
2011-12-31 13:38 jin632……(黑龙江-大兴安岭)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12-31 14:52
你所说的问题,涉及到侵权损害赔偿的问题,看样子你们那里没有物业公司服务管理。你们整栋的住户可以共同共有人的身份要求其修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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