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加格达奇阳光小区居民,在我楼栋里住着一户广播电视台的工作人员。每逢星期六.日。给小学生办朗读学习 我是加格达奇阳光小区居民,在我楼栋里住着一户广播电视台的工作人员。每逢星期六.日。给小学生办朗读学习班,为了进出方便把门栋的电子门弄坏,严重的影响了居民的生活。再没有资质和营业执照的情况下,我们的合法权益怎么才能得到保障?
2011-12-31 13:38 jin632……(黑龙江-大兴安岭)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12-31 14:52
你所说的问题,涉及到侵权损害赔偿的问题,看样子你们那里没有物业公司服务管理。你们整栋的住户可以共同共有人的身份要求其修理、赔偿。
相关法律问题
我是农户想把户口迁到我老公的户口上我老公是居民户接收证都打好了回去,去迁家里的工作人员说不好迁怎么办
1个回复天津市阳光星期八小区业主:物业不让未办车位的车辆进入小区是否违法?
5个回复楼下邻居以电视台工作为由威胁小区物业为其保留公共停车位(正文较长 望各位律师耐心看完)特此感谢
0个回复休探亲假是否必须夫妻双方都是国家工作人员
0个回复休探亲假是否必须夫妻双方都是国家工作人员
0个回复请问原告协助法院工作人员向被告送达起诉状之后再作那些工作?
1个回复国家对援外出国人员的家属子女在生活、学习、工作上有无明确的照顾政策
0个回复关于国家工作人员(工人成分)被判有期徒刑缓期执行后的待遇问题
0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