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如果人民法院认为应把卫生局列为共同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该如何处理?如果原告起诉,工商局和卫生间改
起诉了,找不到被告,起诉状无法送达
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法院工作人员查封当事人的可动产是否合法
县一级院内部工作人员违法,审理的管辖权在那一级法院?
请问:选择司法鉴定所是法院指定、还是原告与被告共同参加抽签?还是都可以?
请问国有控股公司聘任的经理是不是国家工作人员?
请问原告起诉被告,在没有现金交易借条,原告也承认不是现金交易,在起诉中产生法律效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