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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后,公司以调换工作地为条件进行续签,如果本人不同意这种条件进行续签,能要求公司发放补偿金吗?
合同到期后,公司以调换工作地为条件进行续签,如果本人不同意这种条件进行续签,能要求公司发放补偿金吗? 我是重庆人,公司总部在深圳,2008年加入该公司并一直在该公司的重庆办事处上班(合同上也写明工作地:重庆),2016年8月20号合同到期,重庆这边的业务也即将结束。合同到期后,如果公司以重庆无业务为由,以调我到深圳上班为条件进行续签,否则无劳动补偿金。请问这种情况下,我不答应到深圳上班的话,能要求公司发放补偿金吗?
2016-06-30 10:07 spirit……(重庆-渝中)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朱玉强律师  2016-06-30 10:11
你好,可以的
2 110网律师  2016-06-30 10:18
你好,你不同意变更合同就行了,经济补偿金一样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算一个月工资。
3 宋福文律师  2016-06-30 10:24
公司无权擅自变更工作地点   你可以据此解除合同 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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