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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离婚孩子赡养的问题
有关离婚孩子赡养的问题 律师您好,我有关婚姻方面的问题想要咨询一下。孩子6岁父母离婚时,说好女方不用出抚养费,但是由于男方本身是残疾一个人养孩子无能为力,问现在可否重新让其母亲抚养?或是如果男方继续养可否让其妈妈出抚养费?
2011-12-28 10:49 旺仔小镘头(吉林-长春)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12-28 10:55
可以。。。。。。。。
2 张鑫律师  2011-12-28 10:58
1.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2.可以让其母亲支付抚养费。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3 谷友军律师  2011-12-28 11:10
您好,可以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或者是增加抚养费。
4 余成虎律师  2011-12-28 12:21
可以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或者是增加抚养费。
5 陈晓云律师  2011-12-29 13:15
可以变更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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