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纠纷 我是北京飞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的一名员工,和其签了5年合同,今年是第四年,今年我因生病休息了3个月,休息期间都有医院的病假条,在三个月到后医院建议上班,然后开了复工证明,我交到公司,公司医疗处经过劳动委员会鉴定后说让我在休息三个月,到三个月后领导换不让上班,又说开会研究我这事情,明年十月合同也就满了,假如公司辞退我,是不是应该给予经济补偿?再说现在不上班一月才发2000来块钱维持生活都困难,对于我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2011-12-26 12:33 swq420……(北京-顺义区)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12-26 13:08
按你说的,属于单位辞退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仲裁不服可以起诉至法院。
具体有不清楚的,可以来电咨询获得更详细的解答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仲裁不服可以起诉至法院。
具体有不清楚的,可以来电咨询获得更详细的解答
2 孙新律师 2011-12-26 13:13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87条支付你赔偿金。
如需帮助请咨询葛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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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赵亮律师 2011-12-26 13:26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以劳动者本人实际工资计算.
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要提前30日通知,如果没有提前通知的,需要另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以劳动者本人实际工资计算.
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要提前30日通知,如果没有提前通知的,需要另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4 李同红律师 2011-12-26 13:44
可以要求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5 孙新律师 2011-12-26 13:47
需要给你双倍经济补偿的,
6 孙新律师 2011-12-26 14:04
可以要求公司给与经济补偿。
7 谷友军律师 2011-12-26 14:19
您好,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8 孙新律师 2011-12-26 14:56
合同期满单位不与你续签合同,应支付你经济补偿金的.另外有正当的病假条就可以受到病假待遇,而且 病假工资应为工资的70% ,而且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9 赵江涛律师 2011-12-26 16:25
可以要求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10 孙新律师 2011-12-26 18:03
合同期满后单位不续签合同的,应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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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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