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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协议纠纷
用工协议纠纷 你好,我与老板签了一份为期一年的用工协议期间有参加培训,如果在期限内离开要赔偿双倍违约金但是没有签劳动合同。因工作中的一些原因与老板闹的非常不开心,请问我能离职吗?我们公司是以别人的名义加盟了北京的一间公司经营地点也不是在杭州,老板是在北京公司不知道的情况下在杭州开设,所以送我们去培训也是以其他人的名义去的,但是合同是与老板签的请问这样的合同有法律效应吗?是否要赔偿。
2010-12-31 10:16 LFU7149(浙江-杭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2-31 10:46
没问题,你可以提前30天要求辞职。依据你提供的情况,违约金应该对你没效力。如需帮助请电联。
2 孙旭权律师  2010-12-31 12:01
你可以提前30天要求辞职。
3 110网律师  2010-12-31 13:11
单位要求承担培训费用很难的,要有培训发票,要是你自己名义参与培训的证据,而且内部培训一般不能算的,要求双倍赔偿就更不可能了。所以尽管提前30天申请离职好了。
4 110网律师  2010-12-31 15:43
提前30日书面提出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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