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招了一个员工,工作不满30日,已签订试用期合同,但未给予其缴纳五险及一金
员工离职当月出勤天数太少单位可以不为其缴纳保险吗
工作2年多,用人单位没有签合同,也没有缴纳保险,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吗?是否过了时效?
2005年参加工作,单位2010年才给缴纳保险。在职期间可以
在一服装厂工作近4给月,单位未缴纳保险,办理入职时还要求员工
根据劳动法,在一个单位工作满十年是不是可以转为正式在编员工?
公司有个员工在别的单位缴纳保险并发放工资,在我公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