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商品付首付后发现开发商拟的合同很不对等,对购房者很不利,不签合同能否追回已付款项?
商品付首付后发现开发商拟的合同很不对等,对购房者很不利,不签合同能否追回已付款项? 我于今年9月开盘当天定了个商品房,当天交了15000定金签了认购协议(此协议上要求合同签定后此定金15000将自动转为货款,在7天内交首付款签合同,如退房此定金不退)。后来我交了首付,但一直没有签合同。现在开发商给我合同后,我发现此合同有很多对购房方不利的条款(诸如:楼宇屋面和外啬使用权归开发商,购房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15%,20%)比开发商逾期交房和逾期办产权证违约责任(0.1%)重得多,产权证在交房后365天内办理,如因银行原因而不能贷到款的责任也归购房者等),请问律师我这种情况能否通过什么途径追回我已付的款项?谢谢解答!
2011-12-23 17:54 peterl……(湖南-常德)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童云清律师  电话:18073630386  2011-12-29 18:32
你可以和开以商洽谈合同 ,条款不利可不签订合同,那时你就可以叫开发商退款了。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