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屋内电器损坏谁负责 出租屋内空调在使用一段时间之后出现问题,导致无法使用,经检查是外机一零件坏掉,房东要求租客负维修费,但是外机是在屋外,根本不是人为破坏,房东要求租客赔偿全部费用很不合理.而且我们查过空调大约在07年买的,而且空调保修期是6年,在保修期内,房东可以找售后维修,我们不应该承担维修费.请问这种情况应该由谁来承担维修费?
2011-12-23 12:54 dvY7618()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12-23 13:04
1、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2、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