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认定工伤以后就不能追究劳动者本身的责任? 在单位上班期间、因被重木砸到头部、导致颈椎损伤、把原来的老病、椎管狭窄砸严重了、现在的状态就是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然后伤残鉴定是三级、后来单位不同意按三级赔偿、然后做了司法鉴定、鉴定的结果伤残等级是三级、不过还有个参与度、单位的参与度只在12.5%、大概单位的意思是因为我们有老病、我们占大部分责任、没签劳动合同、没上工伤保险、已经认定完属于工伤、请问做的司法鉴定有依据么、已经认定完工伤了、我们该怎么做才能得到尽可能大的赔偿、求律师们仔细解答下、谢谢、真的很着急、耽误你们了、
2011-12-21 16:49 laohu5……(辽宁-大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宋积慧律师 2011-12-21 17:32
以工伤鉴定为准,按工伤保险条例的待遇执行。
2 毛健民律师 2011-12-22 09:48
已经回复过了,如果要进一步咨询,建议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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