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属于经济诈骗吗? 我于2010年3月16号借了亲戚四十万元钱,月息2.5分,到目前我给亲戚付了十万元利息了,现在亲戚告诉我他是拿担保公司的钱,现在担保公司声称要起诉他,如果真的起诉我亲戚肯定把责任全推我身上,糟糕的是我最初写给我亲戚的不是借条也不是借贷合同(因为亲戚关系就随便写了一下内容只有借40万元,利息2.5分每月,然后就是做生意盈利的话给他分六七万元的好处费,但我也没清楚写明什么时候全部还完,头条上写的是融资协议),我是个人肯定不能融资的,我这叫诈骗吗?但我没说不还人家啊,只是时间问题,因为现在市场低迷货出不了手,经济周转困难,如果他们起诉我该怎么样辩诉,我这属于哪种行为,有刑事责任吗?请详细指教
2011-12-21 15:17 端木燕秋(河南)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12月21日 16时59分
已回复
2 高震律师 2011-12-21 17:08
不是诈骗
3 110网律师 2011-12-21 21:40
不是诈骗
4 110网律师 2011-12-22 09:22
不会存在刑事责任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