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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属于经济诈骗吗?
我这属于经济诈骗吗? 我于2010年3月16号借了亲戚四十万元钱,月息2.5分,我给亲戚付了十万元利息了,现在亲戚告诉我他是拿担保公司的钱,现在担保公司声称要起诉他,如果真的起诉我的亲戚肯定把责任推我身上,糟糕的是我最初打给我亲戚的不是借条也不是借贷合同,(因为亲戚关系就随便写了一下内容只有借40万元,利息2.5分每月,然后就是做生意盈利的话给他分六七万元的好处费,但我也没写明什么时候全部还完,头条上写的是融资协议),我是个人肯定不能融资的,我这叫诈骗吗?但我没说不还人家啊,只是时间问题,因为现在市场低迷货出不了手,经济周转困难,如果他们起诉我该怎么样应诉,我这属于哪种行为,该怎样为自己辩诉,有刑事责任吗?请详细指教
2011-12-20 16:09 端木燕秋(河南-洛阳)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2011年12月19日 18时24分
担保公司起诉你亲戚是他们之间的债务关系,你和担保公司之间没有债务关系。他们借的担保公司的钱应该由他们偿还,与你无关。和亲戚一起想办法协商解决,就算亲戚起诉你,你也只承担还款责任,所以建议和亲戚积极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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