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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用我身份证贷款的事情
别人用我身份证贷款的事情 我父亲用我身份证贷款7000元,我本人知道签字按过手印,我父亲身故,贷款方和我父亲签了一份合约,用我家和别人一起挖的鱼塘作抵押,合约有公证人上面内容大概说鱼塘出的效益抵消贷款。后来贷款方说鱼塘不是我自己家的合约作废,给我要钱我应该还吗?还有我父亲以我弟弟的名头贷款一万元在我和我弟弟不知情的情况下,应该还这一万元吗?我弟弟没有身份证我弟弟根本就不知道这借的钱,还有我父亲名头也有2万元的贷款用还吗?
2011-12-19 18:52 laj7744(北京)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赵亮律师  2011-12-19 18:57
用你的身份证办理的,应当由你偿还。
你父亲名下的贷款,应当由你父亲所有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偿还,没有继承遗产的不需要偿还。
2 孙新律师  2011-12-19 19:04
以你的名义贷的款,你应该偿还
3 李同红律师  2011-12-19 19:18
需要由你偿还。
4 谷友军律师  2011-12-19 19:19
您好,用你的身份证办理的,应当由你偿还。
5 常路律师  2011-12-19 20:05
您好,应当由你偿还。
6 赵江涛律师  2011-12-19 20:26
本人知道签字按过手印,由你偿还。
7 李建成律师  2011-12-19 21:46
应该由你偿还 然后你可以起诉
8 陈晓云律师  2011-12-20 11:06
1、抵押物为共有的,需要共有人一致同意才能抵押,否则抵押无效。
你是签字人,贷款人有权要求你偿还。
2、你弟弟名下的,你弟弟与你都不必偿还。
3、你父亲名下的,则看是否继承你父亲的遗产,如继承遗产的,则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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