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结束后,领导得知怀孕,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可以吗? 我入职后就签订了劳动合同,为期3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刚结束一周。老板得知我怀孕了,然后就说我后期不能胜任工作得,以前招我进来就是想让我挑大梁,我现在怀孕了,肯定没法胜任了。想让我自己提出离职,但我一直没开口。后面老板就说,现在试用期也刚结束,我们打算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出具解聘通知。有几个问题想咨询:1、请问试用期已经结束几天,期间并没通知我不合适或什么,我现在是否属于公司正式员工?2、如果这会公司要解聘的话,公司给出的理由是否合理?3、如果由于已过试用期,那公司解聘我的话,请问应补偿我多少?我现在怀孕了也没法到其他公司找工作。
2016-06-20 14:29 anglel……(四川-绵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小利律师 电话:13980577810 2016年06月20日 14时34分
你好,1、属于。2、不合理。3、可以要求双倍经济补偿。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6-06-20 14:31
这是可以要求申请仲裁来维权的
3 110网律师 2016-06-20 14:32
你好,属于的,不合理。可以要求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