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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不足一月公司不予报销出差费用,不发放工资.有法律依据吗
上班不足一月公司不予报销出差费用,不发放工资.有法律依据吗 我11月5号在湖南亚林公司销售三部重庆区域入职12月2号由于家里有事需要处理在向公司请假不成的情况下.向公司领导提出辞职并得到领导同意离职的前提下离职.但到发工资时,公司不报销工作期间的出差费用,不发当月工资.请问这样合法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呢?我又应该怎么做呢?请律师指点密经.谢谢!
2011-12-13 21:25 139961……(重庆-大渡口)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12-13 22:24
没有法律依据的。应当发工资,并报销费用。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我的补充: 2011-12-13 22:27

如果还有疑问,可以直接和我联系。

2 张宰宇律师  2011-12-14 17:57
用人单位违法,应当支付工资、报销差旅费。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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