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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求律师帮忙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求律师帮忙 97年的时候我家造房子  老公从她那里买砖头   当时欠了她砖头款一万多元,老公写下了欠条。  后来到了98年,我付她一万元,就给我写了张收条为证,因为当时写欠条的是我丈夫,我也没看到过欠条,所以不确定当时欠条上到底写的是多少,不过当时她借口欠条没带付了她一万元之后她就跟我确认说总共还欠五千元……  那之后,我由于工作原因一直远走他乡,转眼十多年了。前两天我老家打我电话说收到了法院传票,说是她去法院起诉我欠她一万七千元未付……  她这样算诬告吗?我因为工作原因不方便回去,会有什么后果吗?
2009-12-06 10:14 黄格格(浙江)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12-06 10:59
最好是去法院应诉,将对方写给你的收条提供法院。
2 110网律师  2009-12-06 17:11
可以委托律师办理,建议面谈(瑞安)
3 110网律师  2009-12-08 15:32
你如果不提供证据 要承担败诉的风险。
4   2009-12-10 11:43
关键是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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