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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位律师看看 给我帮忙!告诉我该怎么办谢谢啦~
请各位律师看看 给我帮忙!告诉我该怎么办谢谢啦~ 交通事故 发生于2008年3月23日事发后交警大队将肇事车辆发还给肇事司机!2008年5月8日 肇事司机之妻子(车辆所有人)与第三人迟永红签订了!借款5万元的合同!且办理了!公证!和车辆抵押手续!!!法院依法驳回了案外人提出的执行保全异议法院又下了通知 如果第三人和肇事司机之妻签订的抵押借款合同公证抵押手续的行为侵犯了我的利益让我举证 在诉讼时效 一年内 通过诉讼,依照有关规定行驶撤销权
2009-03-31 23:35 159990……(新疆)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年04月01日 06时28分

 交警部门并没处理赔偿的强制权利,扣押车辆是为了进行检验鉴定,鉴定完毕后发还车辆没有问题。如果你还没有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提起诉讼,你无法要求对该车进行诉讼保全。同时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由于你与肇事者自己的侵权赔偿金额尚未确定,你的债权目前还处在不确定状态,而且对方的抵押借款合同并非无偿或者低价转移财产,因此你行使撤销权不符合法律规定。如果你想维护自己的权利,你就尽早提起民事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4-01 08:40
可以诉讼解决,法院可以执行当事人的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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