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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赔偿合同纠纷
交通肇事赔偿合同纠纷 原告为交通肇事被害人连蕾的父母连森斌、张佰艳,依法对被告黑F-20532重型厢式货车的车主陈立东、驾驶员赵力通,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
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原告人与被告人陈立东签订的《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协议书和收据为一体合同,一个无效另一个也随着无效。)或者变更原告人与被告人陈立东签订的“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的赔偿金额条款,即协议书的第一条。
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人赔偿原告人合计145,143.00元。(其中死亡赔偿金231,620.00元钱。精神损害赔偿费5万元钱。独生女,26岁,教师。丧葬费11,523.00元钱.处理丧葬人员费用12,000.00元,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出差补助费。合计255,143.00元。减去被告人陈立东已付的16万元,尚应该赔偿145,143.00元。)
请求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赵力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赔偿原告人的经济损失。
2009-12-04 19:29 连森斌(黑龙江-大兴安岭)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仁东律师  2009-12-06 10:04
情况复杂 建议面谈
2 110网律师  2009-12-07 11:33
您的事情比较繁琐,有一些法律关系还需要进一步的确定,具体细节建议直接面谈效果会更好,如果自己仍然处理不了,可以与我进一步沟通,哈尔滨何律师、张律师为您提供最优秀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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