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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商业用房的拆迁赔偿分两个标准有依据吗?
一个商业用房的拆迁赔偿分两个标准有依据吗? 我家在城市建设区域内,但我家的商业门面径深有13米,拆迁办的那些人就把我家的门面分为10米内和10米外两个标准赔偿,10米内按商业门面赔偿,但10米之外只按其他非住宅营业用房赔偿,这样的话,二者的赔偿标准就相差了一大截。
我要求他们出示相关文件,我要求他们提供相关文件,他们拿出了2000年发布的毕节府通令73号文件,请问一下,2000年的拆迁文件,现在还有效吗?
他们在拆迁方案上面没有对商业门面10米之内和10米之外的划分向我们被拆迁者公示,在之前开的各种听证会上都没说明这个问题,请问这个说法有依据吗?我们应该怎么办?
2011-12-09 17:29 hippol(贵州-毕节)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唐羽生律师  电话:15329803560  2011年12月11日 16时49分
这个肯定不符合法律规定,应当适用新的法律规定。具体的案件情况需要全面了解,方能给出准确的答复,建议你携带证据、身份证明、相关文书等相关材料与律师面谈。如需帮助,可致电本律师
2 尹利兵律师  2011-12-10 16:41
这种地方性土政策肯定是不合理的,建议你尽快让拆迁律师介入来维权。
3 110网律师  2011-12-12 21:24
你好,看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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