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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4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未签合同,是否可要求公司赔偿2倍的工资及社保基数?
2004年4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未签合同,是否可要求公司赔偿2倍的工资及社保基数? 您好!请问2004年4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未签合同,是否可要求公司赔偿2倍的工资及社保基数?
目前我还在这家公司上班,只是最近和公司闹的不可开交,想仲裁?
多谢您的解答!
2010-07-29 14:05 No5918(江苏-苏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7-29 14:12
不能。劳动合同法是08年开始实行的,此前不适用此法。再说时效也过了。
2 110网律师  2010-07-29 16:05
没有双倍工资,但可要求补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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