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交易后遗留的户口问题 各位律师好,我母亲于去年十二月份购置了一套二手房,于2011年一月正式过户到我母亲的名下,交易前,该套房产的原房主以将其户口落至本套房产,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写明交房时,该套房产应是空户,房主应将户口于交房前迁出,但是由于当时已临近农历新年,我母亲考虑对方也有难处,同意将迁出户口的最后期限拖延至今年五月,并请原房主写字据承诺为证,但是时至今日,交易临近一年,原房主人因各种借口拖延迁出户口,为我母亲的落户造成了很大的困难,我想请问一下,此时我母亲都享有那些索赔权利,以及我们是否可以申请将其户口强行迁出呢。谢谢!
2011-12-05 09:08 糖果黑咖啡(山东-青岛)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胡爱军律师 2011-12-05 09:12
建议协商解决。。。。。。
2 徐志远律师 2011-12-05 10:13
你好:如果承诺书有违约赔偿内容,可以要求赔偿,因为你母亲不能及时落户造成损失并有证据证明也可要求赔偿;你们可以按照合同和承诺可以诉至法院要求其迁出,由法院令其迁出。
3 于柱律师 2011-12-05 10:20
既没有索赔权利,也没有很有效的法律途径,这就是要提前做好准备的必要了
4 110网律师 2011-12-05 11:06
这种案子很难处理,因为户籍迁移有其特殊性,你们当时要是约定违约金就好了。现在来看,法院未必会受理此类案件。你们可以请派出所在该房上设立新的门牌号,把户口迁入新的地址。
5 武传清律师 2011-12-05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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