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能向对方索要分居期间小孩的生活费吗? 小孩出生未满月,男方回自己家,夫妻分居。分居期间,男方对妻儿不管不问。我们打算近几年分居。请问离婚时,女方能否向法院主张索要男方应承担的小孩生活费?如果法院支持,女方需要提供什么证据?(注:女方没有工作)
2011-11-30 10:32 Nqw7261()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11-30 10:35
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分居期间的抚养费,但只能要求两年的。
你可以电话咨询。
北京吴晓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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