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离婚时需要对方给付小孩的生活费,有没有个比例,大慨可以争取到他收入的几分之几? 请问我离婚时小孩八岁,我是妈妈(在医院工作),因想使小孩环境好一点,我要争取小孩,能争取到吗?需要对方给付小孩的生活费,有没有个比例,大概可以争取到对方的收入的几分之几?在家庭财产的分割上,我能要多少?离婚前的住房公积金算不算婚内财产?
2010-08-20 09:50 Aip3907()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0-08-23 13:02
小孩已满两周岁,可以按对孩子成长条件有利的原则确定抚养权归属,如果你方条件明显优于男方,可以争得抚养权。生活费一般为对方收入的20-30%。夫妻共同财产均分。公积金算婚内财产。
2 110网律师 2010-08-26 16:53
生活费一般为对方收入的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