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工伤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兼得吗? 我在绍兴工作,在晚上下班经过斑马线时被车辆碰撞(无红绿灯),造成右锁骨骨折,内固定,交警判对方全责,工伤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兼得吗?公司有交工伤保险,如果可以兼得,工伤待遇由公司还是社保局承担,具体可以取得哪些费用?
2011-11-30 09:33 wftoto(浙江-绍兴)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11月30日 10时42分
按照2006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的精神,工伤职工在获得民事赔偿之后,可以向工伤保险机关要求工伤赔偿。但是现在各地法院对此批复执行不一样,有的地区无法兼得。但是你可以向工伤保险机关申请。因为公司交有保险,你应申请工伤认定,并向社保局要求支付工伤待遇。
2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1-11-30 13:25
不可以的,只能选一。
3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1-12-01 05:27
可以要求交通人身损害赔偿和工伤赔偿;但是不是兼得,而是综合补差。
4 胡爱军律师 2011-11-30 09:39
不可以兼得,可得之间的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