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我有道理吗? 我的一个同事骑摩托车(甲)被另一个骑摩托车的人(乙)追尾后,乙经抢救无效死亡,我在死者抢救期间给甲在交警队做的担保人,由于时间仓促,我没有认真看清保单上面的内容,上面有三条规定,前两条和我没有关系,只有最后一条是:担保人承担民事赔偿义务。在交警没有调解解决的情况下,乙把当事人和我告到了法院,当事人是第一被告,我成了第二被告。
我觉得我只是在交警队给当事人做的一个担保,只是担保他在交警队这块儿当事人不逃跑或者随叫随到什么的,还有就是交警处理下的钱他不履行的话,我是承担责任的。而现在乙把我也告了,我和乙或者法院并没有签担保人的协议,请问一下,他有理由告我吗?
我觉得我只是在交警队给当事人做的一个担保,只是担保他在交警队这块儿当事人不逃跑或者随叫随到什么的,还有就是交警处理下的钱他不履行的话,我是承担责任的。而现在乙把我也告了,我和乙或者法院并没有签担保人的协议,请问一下,他有理由告我吗?
2011-11-30 09:30 小雷人(内蒙古-巴彦淖尔)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11-30 13:15
你好,在内蒙有的法院也会判承担连带责任,有的法院会按采纳你的说法,认为你的担保责任是指在交警队的责任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