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工作岗位调动,不同意 我产假结束后回来上班,被告知部门人员已满(因为已经有顶替我工作的人)为由,给我调动工作岗位。请问1.我是否可以拒绝?拒绝后我能否留在原来的岗位上?
2.如果公司不同意我留在原岗位,我一定要留在原岗位,那会有什么结果?
3.如果公司违约解除合同,我是否能获得2倍的经济补偿?
我与公司在08年3月签订劳动合同,有效期是3年。
谢谢!
我们劳动合同上写的是: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根据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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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是不是说协商不一致的话?就是公司违约呢?
2.如果公司不同意我留在原岗位,我一定要留在原岗位,那会有什么结果?
3.如果公司违约解除合同,我是否能获得2倍的经济补偿?
我与公司在08年3月签订劳动合同,有效期是3年。
谢谢!
我们劳动合同上写的是: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根据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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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是不是说协商不一致的话?就是公司违约呢?
2009-11-25 13:25 jing20……(浙江-宁波)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年11月25日 14时22分
按合同约定处理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要求支付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要求支付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
2 贾金勇律师 2009-11-25 15:38
依约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