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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辞职了,但单位不给办理离职手续!
我辞职了,但单位不给办理离职手续! 您好!我是8月29日向单位院长提出辞职,院长看完辞职信后,让我把辞职信交给院里总工程师,他们商量一下,我去找总工,有事请假一周,打电话给总工说了辞职的事。随后我一周没去单位,一周后(9月5日),总工回来后,去单位找她,总工不同意我辞职,我也一气之下再没去单位,第二天(9月6日)单位发出公告,开除了我,理由是无辜旷工多日,影响公司生产,用人计划。  处罚违约金8万,交清违约金后再办理相关手续;请问在这件事上,我应承担什么责任,单位的这种做法有什么依据?我该怎么办?谢谢!小刘.
2011-11-29 10:29 刘恩鹏(甘肃-兰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钟晶律师  电话:13359471020  2011年11月29日 21时06分
你好,单位的做法是不对的,你已经提出了辞职,是他们不批准的,其次,你虽然旷工了,但是还达不到除名的条件,他们扣你的违约金就更没有法律依据了。协商补偿那么就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吧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11-29 11:54
可以依法提起劳动仲裁。
3 康治斌律师  2011-11-29 12:40
可以依法提起劳动仲裁。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11-29 14:43
1、你好。你的情况很明显属于《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该法对于员工辞职及相关方面有较为详细的规定。有一点是肯定的,对方所谓的违约金显然没有法律依据及事实依据。你先不用着急。
2、按你说的情况,你属于事业单位。因为对你用工性质及是否属于劳动关系还不甚清楚,所以暂时不能提供详细回答。
3、就此案件我可为你出具专业《法律咨询意见书》,就你所咨询的问题进行专业法律分析,同时详细指导你该怎么办。
4、可就你咨询的问题提供详细的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相应的地方性法规,同时可以提供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以便你诉讼或协商使用。需要帮助可来电详谈。
5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11-29 14:44
单位做法明显不妥,可依法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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