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辞职报告后用人单位迟迟不办理离职的问题 您好,我目前在一家上市公司供职,属于劳务派遣员工,与单位签订了派遣劳动合同。我于30天前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了我的辞职报告,但是到现在人事部还没有帮我办理离职手续,并以“我仍然是单位的员工”为由,要求我每天到岗,如果旷工三天以上就将我开除。虽然工资正常发放,但是这样已经影响了我接下来的工作和生活了。
请问:
1、我是否在提交辞职报告满30日后,可以认为我已经与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关系需要带签章的合同之类书面证明文件吗?
2、我在提交辞职报告满30日后,单位是否仍有权开除我?(因为担心被单位开除会在我的人事档案里留下不好的记录)
3、就我目前的情况,我有什么相关的权利要求单位尽快给我办理离职手续?比如辞职满30日后,单位是否必须在15日内办理我的人事档案转送?
谢谢!
请问:
1、我是否在提交辞职报告满30日后,可以认为我已经与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关系需要带签章的合同之类书面证明文件吗?
2、我在提交辞职报告满30日后,单位是否仍有权开除我?(因为担心被单位开除会在我的人事档案里留下不好的记录)
3、就我目前的情况,我有什么相关的权利要求单位尽快给我办理离职手续?比如辞职满30日后,单位是否必须在15日内办理我的人事档案转送?
谢谢!
2011-11-01 21:08 丁丁打酱油(河北-廊坊)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11-01 21:21
1,依法提前30日劳动者向单位提出辞职报告,单位未回复的,30日满后应认定为与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单位应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但您是通过电子邮件向单位递交辞职申请的,若单位对电子邮件真实性不予认可或不承认曾收到过电子邮件,则辞职报告提交的事实很难认定;
2,非依法定理由,单位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3,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必须在15日内办理。
2,非依法定理由,单位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3,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必须在15日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