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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单位提前一个月通知不续签,我可以要求哪些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单位提前一个月通知不续签,我可以要求哪些补偿? 王律师您好,我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从2009年12月14日起至2011年12月14日止,为期两年。
目前合同面临到期,单位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我,合同到期后公司将不再与我续签合同。
请问,此类情况,我是不是可以得到两个月的补偿金?补偿金是以工资条上的应发工资为准还是实发工资为准还是劳动合同中的基本工资为准?
因为现在是12月份,我们的年终奖是年末多一个月工资,但这一点未写入劳动合同,我可以要求吗?
如果单位拒绝支付的话,我应该向哪个部门投诉?
2011-11-29 10:08 echo28……(江苏-常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11-29 10:25
应当按照实发工资赔偿,应当给予2个月工资补偿。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2 康治斌律师  2011-11-29 12:16
应当按照实发工资赔偿,应当给予2个月工资补偿。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3 110网律师  2011-11-29 13:53
按照前十二个月平均收入来算,2个月补偿金。单位拒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4 110网律师  2011-11-30 09:04
补偿金应当以合同终止前的十二月的平均工资予以计算
如果单位拒绝支付,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向当地的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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