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司资金 A在公司当财务之际,挪用公司资金,当时公司查了两个多月,最终查出一共27万余元,已经立刻全数归还,公司并未报警,归还后公司也给弟弟办了离职手续,开了退工单,现在过了三个月,原公司忽然又说查出来一万多元未入账的,也没提供明细,并要求归还,因为当时查账已经是仔仔细细的查了,所以A并不认为公司这笔钱查出的很合理,也并未提供未入账明细,现在公司说要走法律途径,如果一旦起诉,后果会是怎样?A已经和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这另外多出来的钱,如果没有证据证明不是当初挪用的,一定需要归还吗?
2011-11-28 15:11 JJ0728(江苏)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11-28 15:39
挪用资金罪是公诉案件,先需要有警方立案侦查,之后要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方能移送法院审理。这个就需要看公司手中掌握的证据了。不过,从你描述中,看不出公司是不是报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