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的标价与收银台的收银价格不一致算不算欺诈,如果是可以要求索赔吗?索赔多少? 我在超市买的火腿肠,价签标的是8块,但是收银台扫出的条码是10块。多收了我2块钱,我买了5根,具体怎么赔偿我!
2011-11-26 16:29 huihen……(北京-朝阳区)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11-26 16:32
应该按8元的价格支付售价。按照多收的价格双倍索赔。
2 孙新律师 2011-11-26 16:37
可以追究商家的欺诈行为,要求商家双倍赔偿
3 李同红律师 2011-11-26 17:16
可以追究商家的欺诈行为
4 孙新律师 2011-11-26 17:28
属于价格欺诈,可以追究商家的责任。
5 赵江涛律师 2011-11-26 17:39
要求商家双倍赔偿
6 谷友军律师 2011-11-26 17:54
不算欺诈
7 赵亮律师 2011-11-27 10:13
商品应当明码标价,你可以要求按照价签上注明的价格收费,退还多收的费用。
同时你可以向消协投诉。
同时你可以向消协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