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用法律讨要自己的工资 我是十月11号在陶瓷加工厂上班,上班之前约定的工资是2400,这在周边地区这个行业算是比较低的工资,由于这是体力活,而且北方冬季降临,我打算回家就辞职。我们这里是每月11号发工资,等到发工资时老板却说我是学徒工每月七百,之前我在另一家上班管吃管住工资还2400,所以我不服气,就跟他商讨,这时他又说给我每月1200,我想咨询一下,我该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11-11-22 18:54 fnL8079(山东-日照)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胡爱军律师 2011-11-22 18:55
提供证据,向劳动局监察部门投诉
2 任远律师 2011-11-22 19:49
你好,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详细咨询可以面谈,如需帮助可以联系我。
3 康治斌律师 2011-11-23 08:51
提供证据,向劳动局监察部门投诉
4 110网律师 2011-11-23 10:07
申请仲裁或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5 110网律师 2011-11-29 08:50
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