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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劳动纠纷
有关劳动纠纷 我是在一家由浙商投资到山东的工厂里上班的,我从宁波跟公司过来到山东,老板说山东这边消费水平比较低,那边工资都不高,所以我到这边来,老板答应我的工资要分两地发,免得当地员工不服,山东发一部分,在宁波原先公司办事处发一部分,到了这边后,山东这边的工资是发了,但宁波那边的拖欠了七八个月了,我有所担心,如果老板跑了或者是不承认我宁波的工资,我该怎么办啊
2009-11-17 15:44 草上飞(山东-临沂)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11-17 15:49
最好把你老板对你的承诺以书面条款的形式体现在劳动合同里,否则如发生你说的情况,很难保障你自身的权益。
2 110网律师  2009-11-23 16:10
   对于你们老板对你的承诺,最好有书面的合同作为证据,否则你所说的老板对你承诺的权益不好的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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